1.目的 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对其进行持续监视,以确保其为公司提供合格的产品与服务。 2.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给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所有供应商。 3.权责 3.1、物控部、质量部、设计开发部负责对供应商的评价; 3.2、质量部、物控部负责对供应商的考核,, 3.3、总经理负责合格供应商的批准。 4、工作程序 4.1、供应商登录与初步评价 4.1.1、由物控部、设计开发部及其他部门视公司实际之需求寻找适合的供应商,同时收集多方面的资料,如质量、服务、交货期、价格作为筛选的依据,并要求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填写《供应商基本资料表》; 4.1.2、由物控部对《供应商基本资料表》进行初步评价,挑选出值得进一 步评审的供应商,召集本部门及质量部、设计部门相关人员,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。现场评审时使用《供应商现场评审表》。 4.1.3、物控部采购人员在对供应商进行初步评价时,需确定采购的材料是 否符合政府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安全要求,对于有毒品、危险品,需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。 4.2、现场评审 4.2.1、公司根据所采购材料对成品质量的影响程度,将采购的材料分为关 键、重要、普通材料三个级别,不同级别实行不同的控制等级。 1)关键材料:固定支架、转盘、齿轮、轴承;, 2)重要材料:漆包线、电线、有等级要求的标准件,螺纹胶、有电流通过的连接件。 3)普通材料:普通标准件、包装材料、粘接材料、其他未列人关键、重要材料的零件、元件。 4.2.2、对于提供关键与重要材料的供应商,由物控部组织质量部、设计开发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,并由质量部填写《供应商现场评审表》,物控部、设计开发部门签署意见,供应商现场评审的合格分数需达到70分; 4.2.3、对于普通材料的供应商,无需进行现场评审。 4.3、《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》的签订 4.3.1、物控部负责与现场评审合格的关键、重要材料的供应商和普通材料供应商签订《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》。 4.3.2、《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》一式二份,双方各执一份,作为供应商提供合格材料的一种契约。 4.4、样件需求与供应商送样 4.4.1、如公司有样件需求,由物控部采购件,采购人员需对样件提出详细的技术质量要求,如品名、规格、包装方式等。 4.4.2、样件应为供应商正常生产情况下的代表性产品,数量应多于2件。 4.5、样件的确认 4.5.1、样件在送达公司后,由设计部门、质量部完成样件的材质、性能、尺寸、外观质量等方面的检验,并填写《样件确认表》。 4.5.2、经确认合格的样件,需在样件上贴《样件标签》,并注明合格或不合格,标识检验状态。 4.5.3、合格的样件至少为两件,一件返还供应商,为供应商进行生产的依据,一件留在质量部为今后检验的依据。 4.6合格供应商名单 4.6.1、在《供应商基本资料表》、《供应商现场评审表》、《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》和《样件确认表》四份资料完成后,物控部将供应商列入《合格供应商名单》,交总经理批准。 4.6.2、原则上一种材料,需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,以供采购时选择。 4.6.3、对于惟一供应商或独占市场的供应商,可直接列入《合格供应商名单》。 4.6.4、如果顾客提供供应商名单,物控部采购人员必须按顾客提供的供应商名单进行采购。顾客提供的供应商名单直接列入《合格供应商名单》,如需从非顾客提供的供应商处采购时,必须事先得到顾客的工程部门的书面批准。 4.6.5、《合格供应商名单》在每次的供应商考核结果得出后修订,删除不合格供应商,修订后的《合格供应商名单》由经理批准生效。 4.7、采购 4.7.1、对于关键、重要材料,采购人员需先进行小批量的试订单采购,如连续两批合格,则可进行大批量采购。 4.7.2、对于提供关键材料的供应商,采购需明确其在第一批送货前提交产品批准资料,如供应商不能提交,质量部有责任帮助培训供应商,以使供应商的质量管理水平与公司处于同一平台。 4.7.3、对于提供重要材料的供应商,在时机成熟时逐步实施产品批准。 4.8、供应商的考核 4.8.1、考核对象:列入《合格供应商名单》的所有供应商。 4.8.2、考核方法:对供应商实行评分分级制度,满分为100分。 1)100-90分为一级供应商 2)89~80分为二级供应商 3)79—70分为三级供应商 4)69分以下为不合格供应商 4.8.3、计分项目和评分 1)质量状况:60分X(不合格批数/总交货批数) 2)交付情况:20分X(迟交批数/总交货批数) 3)服务质量:10分(配合度、送样速度、纠正措施回复、超额运费) 4)价格水平:10分(偏高3分、居中6分、居下9分) 4.8.4、采购人员需要求供应商准时交货,同时应记录由于供应商原因引起分批发运造成的超额费用。 4.8.5、考核频率:关键材料、重要材料和普通材料的供应商每月考核一次。 4.8.6、考核结果的处理 1)考核结果在90分以上的供应商,优先采购。 2)考核结果在80~89分的供应商,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,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,供应商评价小组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。 3)考核结果在70~79分的供应商,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,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,供应商评价小组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,并决定是否对其采购,还是减少采购量; 4)对考核结果在69分以下的供应商,需从《合格供应商名单》中删除,并终止对其采购。 5)考核标准和考核结果由采购人员书面通知供应商。 4.9、对供应商1SO/TSl6949:2002质量体系的开发 4.9.1、每年由物控部组织供应商学习ISO/TSl6949:2002质量体系标准,并要求供应商制定ISO/TSl6949:2002质量体系推行计划,原则上要求供应商在2003年12月15日通过IS09001:2000认证,并逐步符合ISO/TSl6949要求。 4.9.2、供应商ISO/TSl6949:2002质量体系的评定 1)关键材料供应商每年评定一次,重要、普通材料供应商两年一次。 2)物控部制定评定计划,评定采取评定小组(物控、开发、质量)现场评定,或供应商自我评定。 3)评定内容按1SO/TSl6949:2002质量体系制定的《供方质量体系评定表》 4)如果供应商通过了ISO/TSl6949:2002质量体系的第二方或第三方认证,可由采购人员索取供应商的认证证明资料(证书或报告)后,可免除评定。 5、引用文件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