员工编码标准
第一条 本标准按公司机构图和岗位图自上而下,自左向右顺序来编排,员工编码共7位元。
第二条 首位码爲级别码:高管级爲1,部门级爲2,主管级爲3,员工级爲4。
第三条 二、三、四码爲部门码:第二码表示系统,财务系统爲1,行政系统爲2,人力资源系统爲3,摩托车销售公司爲4,售後服务系统爲5,汽车贸易公司爲6;第三码表示各系统内各部门;第四码表示各部门内各分部、班组。
第四条 举例:
董事长爲1000001,总经理爲1000002,总经理助理爲1000003。
行政总监爲1200001,办公室主任爲2210001,秘书室主管爲3211001,总经理秘书爲4211001,其他依此类推。
第五条 编码中没有实际内容的以零表示。
第六条 本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制订并负责解释,报总经理批准後施行,修改时亦同。
第七条 本标准施行後,原有的员工编码标准自行终止。
第八条 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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