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脑机房管理规定
电脑机房管理规定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爲了维护电脑机房系统环境的安全、稳定、高效及合理使用电脑资源,保证教学质量,特制订本规定。
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於机房所有员工及需要进入机房操作的所用人员。
第三条 本规定所涉及的电脑设备,包括电脑、印表机及其它相关设备。
第二章 管理员职责
第四条 电脑机房设管理员,其职责爲
1. 负责电脑应用的长远规划。
2. 根据机房设备情况,负责机器及外设、备件的采购申请。
3. 与教育部门配合,指导电脑技术培训及上机操作。
4. 对机房电脑及外设的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,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。
5. 电脑机房所用软体的保存。
6. 每月统计核算费用上报中心,同时抄报财务部。
7. 机房钥匙保管,不得转借他人、不得私自配制。
8. 起草防病毒作业计划(含检测周期、时间、方式、工具及责任人),报中心主任批准後实施;
9. 指定专人根据上述作业计划按时(每周最少一次)进行检测工作,并填写检测记录;
10. 负责电脑机房设备的使用、清洗和保养工作。;
第三章 机房管理
第五条 电脑机房员工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,禁止未经批准的非电脑机房人员进入机房。
第六条 资讯载体必须安全存放,防止丢失或失效。任何人不得将资讯载体带出机房。
第七条 电脑机房员工应爱护各种设备,降低消耗、费用。
第八条 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、保养。发现故障,应及时报请维修,以免影响工作。
第九条 严禁将电脑用於私人学习或玩游戏。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或行政处分;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。
第十条 机房员工下班时应将所有设备电源关闭,最後离开机房者应检查所有电源及门窗是否均予关闭。
第四章 上机管理
第十一条 各部门需要到机房使用电脑,需提出上机申请,经批准後按规定机型、外设使用。
第十二条 上机申请分爲:单次上机、每月定时上机、每日定时上机三类。
第十三条 各学科教练必须认真填写上机申请表,报主教练批准,交机房管理员安排时间後,方可组织人员上机操作。
第十四条 所有上机人员进入机房後必须听从机房管理员的指挥,未经许可,不得乱动机房内设施。
第十五条 进入机房必须换鞋,严禁吸烟,不得高声喧哔,自觉维护室内清洁卫生。
第十六条 软体复制必须经机房管理员批准,方可进行。
第十七条 外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时,必须由中心主任办理审批手续。
第十八条 机房上机人员不得私自拆卸和连接各种硬体设备。
第五章 硬体保护及保养
第十九条 除电脑机房负责硬体维护的人员外,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电脑或相关的电脑设备;
第二十条 硬体维护人员在拆卸电脑时,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;
第二十一条 硬体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後或准备离去时,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;
第二十二条 对於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保护电源。
第六章 病毒防护
第二十三条 联网的电脑一律不得装有软盘机;
第二十四条 对於联网的电脑,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,不得向电脑网路拷入软体或文档;
第二十五条 对於尚未联网电脑,其软体的安装由机房管理员负责;
第二十六条 机房电脑需安装软体时,由软体使用人向机房管理员提出书面申请,由机房管理员负责安装;
第二十七条 所有电脑不得安装游戏软体;
第二十八条 资料的备份由机房管理员负责;
第二十九条 软碟在使用前,必须确保无病毒;
第三十条 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并关机;
第七章 奖惩办法
第三十一条 由於电脑设备是我们教学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。因此,
从本规定公布之日起
1.凡发现下列情况:
(1)电脑感染病毒;
(2)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体(含游戏);
(3)电脑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;
(4)长时间离开电脑却未退出系统或关机;
(5)擅自使用他人微机或外设造成不良影响;
(6)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电脑及相关外设。
机房管理员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当事人的责任。
2 凡发现由於:
(1)违章作业;
(2)保管不当;
(3)擅自安装、使用硬体和电气装置。
造成硬体损坏或丢失的,其损失由当事人照价赔偿。
第八章 附则
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由机房管理员组织制订,报中心主任批准後实施,修改亦同。
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 作者: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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